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关于暖阳春 > 新闻动态

关于暖阳春
刘劲观察团深度解读《【财资环(2020)73号】国家财政部提前下达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类别: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2021-05-13 15:25:38   浏览:

暖阳春

深度解读《【财资环(2020)73号】国家财政部提前下达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图1)解读一:大气污染现状。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成为影响社会公共安全、国计民生发展的重大隐患;大气污染已成为影响人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最大威胁因素之一。因此,大气污染治理对实现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国家战略意义。

解读二: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力度对大气环境污染的监测与防治,环境治理成了国家经济发展的重点。为此,国家逐年加强对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并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和颁布相关法律以此推动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改造与升级,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出发点,保护人民公众健康为目的的国家战略。

解读三、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作了安排,共计150亿元人民币;其中,过十个亿的地区是:河北34.36亿,山东25.29亿,山西21.79亿,河南21.26亿,陕西16.51亿,其它地区也有资金安排。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对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视程度。

 

解读四、中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资金支持为73.4亿元。其中,山东18亿,山西16.2亿,河南14亿,河北13.6亿,陕西11.6亿。在刘劲观察团看来,这仅仅是个开端,未来的路还很长,电取暖全面取代是结果。

现阶段的政策是:支持北方地区重点区域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推进散煤治理和清洁替代,并同步开展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以城市为单位进行定额奖补。

      解读五、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制订的《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其它重点任务的具体部署是:

1、用于支持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有突出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根据重点任务的情况可采取定额奖补和因素法分配的方式下达。

2、氢氟碳化物销毁处置。支持生态环境部组织相关企业按要求销毁、处置氢氟碳化物。

3、专项资金根据生态环境部核定并经社会公示无异议的氢氟碳化物削减量及相关定额补贴标准予以安排。

解读六、随着世界环境的持续恶化和呼吁不断立法综合治理,中国秉承的是“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的高速经济的发展也为世界做出了榜样。在环境治理中,合理用电一直是各个国家推行的唯一法宝和利器。由此,以电为燃料始终是人类共同的主题。

解读七、电采暖炉作为取暖事业的先头兵行业,其发展一直是推动国家对于环境治理的首选方案。特别是近期研发成功并准备持续推广的PTC半导体陶瓷类电采暖炉就成为该行业的优秀杰出代表。

解读八:中国采暖事业经过了五次质的飞跃:第一次刀耕火种的传统取暖岁月。第二次是煤改电,用煤做燃料的煤锅炉。第三次是气改电,用天然气做燃料的气锅炉。第四次是电采暖炉,用电做燃料的电锅炉。第五次是PTC电采暖炉,用电做燃料,将电的使用价值发挥到极致,最大限度地节能、环保。

刘劲观察团深度解读《【财资环(2020)73号】国家财政部提前下达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图3)

搜索